上海电气(60172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在上海电气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等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况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5] - 被提名人拥有经济学(会计学)硕博学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