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6] - 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提议、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十日内反馈[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1] 投票权征集与董事提名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5] 股东会表决制度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4] 董事候选人选举 -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36] 股东会主持规则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2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 股东会主持人违反规定使会议无法进行,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3]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3] 表决结果处理 - 主持人对表决结果有怀疑或股东对宣布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41] 股东会举行与决议公告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4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比例等信息[44] 决议争议与执行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可诉讼,判决前应执行决议[42] 提案结果提示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44] 决议实施与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作出后就任[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4] 股东权益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违法决议无效或撤销程序违规决议[44] 会议记录与规则解释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47]
翔宇医疗(6886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