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制度 - 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关注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2]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投资科技创新领域[3]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8]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2]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信息披露与审议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并披露信息[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专项报告[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公司董事会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7] 资金用途变更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使用需董事会决议等[1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6]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披露多项信息[20] 制度实施与适用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公司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该规则规定[33]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前公司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证监会公告〔2022〕15号规定[33] 时间信息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34]
西山科技(688576)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