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0026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金安国纪金安国纪(SZ:002636)2025-10-30 13:0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披露工作[2] - 总裁、副总裁等人员负有报告内部重大信息义务[3] - 董秘办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3]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等多种情形[5][6][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拟转让达5%以上需报告[8] 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当日报告并递交书面文件[12] - 董秘办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草拟披露文件[12] - 信息披露后董秘办整理保管信息并通报各方[12] 向监管报告 - 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告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经董秘审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