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2名以上委员可要求[12] - 通知等资料提前三日送达[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新规程通过后原细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