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比音勒芬比音勒芬(SZ:002832)2025-10-30 12:00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4]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2]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2] 其他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 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