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比音勒芬比音勒芬(SZ:002832)2025-10-30 12: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在选聘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审核改聘提案时要对双方执业质量评价[12] - 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5] 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改聘与解聘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在下次股东会审议[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13]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时间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信息披露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6] - 严重违规时,股东会可解聘,违约损失由直接负责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6] - 事务所严重违规,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6] - 注册会计师违规,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6]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