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3]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9] 工作开展方式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原则上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0] - 存在特定情形时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13] - 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3] 其他工作要求 - 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电话,变更时需及时公告[14]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15] - 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5]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6] - 主动采访公司的媒体需提前将采访计划和报道文字资料报董事会秘书审核[16] - 应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8]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应遵守多项要求[19][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审核工作[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