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职责 - 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遴选、审核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6] - 审查候选人需与部门交流等[8] 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