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华立股份华立股份(SH:603038)2025-10-30 11:16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义务 -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司独立性[4]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5] - 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 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5] 公司独立维护 - 保证公司人员独立,不影响人事任免[7] -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不占用公司资金[8] - 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10] - 维护公司机构独立,不干预机构运作[10] - 维护公司资产完整,不影响资产完整性[11] 股票交易与控制权 - 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15] - 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6] - 出售股份致控制权变更应兼顾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16] - 转让控制权前需对拟受让人调查,有违规情形应处理[16] 信息披露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19] - 8种情形应通知公司披露[20] - 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并告知联系信息[21]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漏应通知公司公告[22] 公司问询配合 - 公司问询时应积极配合书面回复[23] - 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十日,董事会应对其定期问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