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主任委员,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披露[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制度建立实施[13] 审计部门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8]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 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5]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四月提交年报[17]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7]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2][23][24] 合规管理 - 各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5] 其他制度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5] - 建立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绩效[28]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28] - 对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理并追究责任[28][29][30] - 制度按规定执行、适时修改、自审议通过实行、由董事会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