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4]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聘任后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简历等资料[10] - 具有细则第五条第一款情形等,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10]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其他规定 - 需承担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责任,不得谋私利[13]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