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603738)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等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2][14]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5] - 监督指导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6]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6]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17]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需书面反馈[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18] 会议相关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24] - 会议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6]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4] - 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每人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25] 资料相关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8] -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包括财务报告等多方面书面资料[22] - 会议对审计部报告评议,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