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6039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亚翔集成亚翔集成(SH:603929)2025-10-30 10: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2]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3]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一种,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4]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2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30]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3]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3]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33] - 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3]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亦同[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