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6039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亚翔集成亚翔集成(SH:603929)2025-10-30 10:5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14]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3]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5] - 公司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27] 其他规则 - 董事会应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31] - 秘书做好会议记录并签字,记录含多项内容[32] - 秘书可按需安排人员做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5]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36]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