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003003)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天元股份天元股份(SZ:003003)2025-10-30 10:50

董事与高管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时间不同,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选董事和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5] - 特定禁止情形人员不得任职,出现情形按规定解除职务[5][6] - 非职工与职工董事选举更换方式不同,任期届满未连任自动离任,可决议解聘[6] 离职交接与义务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可申请延期,由董事会秘书监交[8] - 离职后应继续履行任职公开承诺,未履行需书面说明[9] - 离职后不得干扰公司经营,保密商业秘密,承担忠实义务[9] 股份转让限制 - 实际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11] - 离职董高对股份相关承诺应严格履行[11] 审计与追责 - 重大事项或关键岗位高管离职,审计委员会可视情况启动离任审计[13]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检查评价,费用公司负责[14] - 审计发现问题公司依法追究赔偿责任[14] - 发现未履行承诺情形,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中“低于”“超过”不含本数[18] - 签字盖章文件可采用电子签名、签章,特定情况需纸质原件[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或《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