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原则[4] - 6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 - 4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4] - 4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5] 处理流程 - 处理责任人前应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6]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7] - 公司相关人员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7] 制度实施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