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12]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问题向监管机构报告披露[13]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时,督促整改和内部追责[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会议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21]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3] 其他规定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6] -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6]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6] - 审计委员会有权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提起诉讼[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