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海天精工海天精工(SH:601882)2025-10-30 10:4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相关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审批权限 - 董事会有权审批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16] - 董事会有权审批与关联法人特定交易及为关联人担保关联交易[16] 股东会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与关联法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18] 财务资助与累计计算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18]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12个月内累计计算[18] - 公司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条款,未确定需披露情况[23][24]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4]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