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避免违规[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专业人士、媒体、监管机构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工作职责与活动 - 工作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会议筹备、公共关系维护等[7]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络进行并提前通知[9] - 特定对象调研等活动提前3工作日联系登记[9] 人员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3]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 调研与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尽量避免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18] - 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工作日[18] - 调研承诺不打探、泄露、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21] - 研究报告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预测注明资料来源[21] - 研究报告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