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0022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奥维通信奥维通信(SZ:002231)2025-10-30 10:5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3][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与关联方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11][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2]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应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3] 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已履行义务不再累计[13][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合理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6] 特殊情况处理 - 因公开招标等致关联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8]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0] 制度相关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9]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公司应披露定价依据[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董事会提意见报股东会批准[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