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芯片(600877) -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3]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 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基础设置与安排 - 设立专门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会议相关 - 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8]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1] 培训与限制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鼓励参加特定机构培训[13] - 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13][14]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存档[14] 监督管理 -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违法违规采取措施[14] - 自律组织制定规则进行自律管理[14]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由董秘安排[17] - 接待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不少于五年[18] - 特定对象发布信息需经核对、复核同意[18] 其他规定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网络进行并提前公告[18]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