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36万元[7] 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拟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2][5]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董事等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兼任CEO或其他高管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含)的对外投资方案[33] - 董事会有权决定收购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含)的事项[3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利润分配 -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45] -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46]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4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0]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