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公司章程(2025.10)
华兴源创华兴源创(SH:688001)2025-10-30 09:5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上市,首发401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448.9843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448.9843万股,每股面值为一元[20][21] 股权结构 - 陈文源认购股份数为56516940股,持股比例15.66%[15] - 张茜认购股份数为8445060股,持股比例2.34%[15] -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30976000股,持股比例64.00%[15] - 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32481000股,持股比例9.00%[15] - 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32481000股,持股比例9.00%[18]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7]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反规定的决议[3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4]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人数不足五人等情形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4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及不同阶段分红比例规定[150][152]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9]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75]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5][176][178] - 公司因部分原因解散,应按规定公示和解散清算[181] 章程相关 - 章程以中文书写,有歧义时以苏州市数据局最近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93]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3]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不一致时以章程为准[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