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兴源创华兴源创(SH:688001)2025-10-30 09:5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股东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人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会[20] 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述职[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21] 董事选举 - 特定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相关方也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2] - 特定情况下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34] 投票规则 - 股东使用投票权数符合规定选票有效,超实际拥有数则作废[34] 方案实施 - 公司将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无实质影响除外)[4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简历和基本情况[32]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顺序表决[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内容[3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不同事项通过比例不同[42] - 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事项[42] - 董事会决策授权事项应充分商讨论证,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44]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4] - 规则中部分术语含数规定明确[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议事规则作为附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 - 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