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电子(0028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07年11月29日由董事会决议成立[1] 成员与主席要求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2] - 主席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2]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表现、架构等并提变动建议[4] - 制定及维持提名董事会成员政策并定期检讨披露[4] - 至少每两年协助公司评估董事会绩效[4] 会议与决议 - 须在股东周年大会前开会考虑委任董事[5] - 决议案多数票通过或书面一致通过[6] 记录保存 - 秘书保存会议完整记录并会后合理时间发送成员审阅存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