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 内部控制规范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华茂股份华茂股份(SZ:000850)2025-10-30 09:26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3] 评价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最高决策和最终责任机构[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评价工作[6] -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6] - 评价工作小组由财务和内审部门牵头[7] 评价内容与程序 - 评价内容包括公司和业务流程层面,重点是财务报告内控[10] - 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等环节[12] 评价测试方法 - 评价测试方法包括个别访谈法等[14]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与利润报表相关时,不同错报比例对应不同缺陷等级[18] - 财务报告内控与资产管理相关时,不同错报比例对应不同缺陷等级[18]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同财务报告内控[19] 缺陷报告与整改 - 一般、重要缺陷至少每年报告,重大缺陷立即报告[22] - 重大和重要缺陷及整改方案报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审定[22] - 一般缺陷报公司经理层[22] - 及时对认定缺陷整改并追究责任[23] 报告披露与保管 - 评价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由证券部披露[13] - 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4个月内与内控审计报告同时报出[25] - 评价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报出[25] - 评价有关文件资料妥善归档保管[26]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审议批准后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