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华茂股份华茂股份(SZ:000850)2025-10-30 09: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6] 现金分红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明确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标准[8][9] - 满足条件下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对应不同现金分红比例[10]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1] 方案制定与审议 - 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11] - 董事会制定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含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利派发与披露 - 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6] - 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8] 特殊情况披露 - 现金分红满足特定条件应披露是否影响偿债能力等内容[17] - 财报被出具特定审计报告且实施现金分红需披露方案合理性[17] - 资产负债率和经营现金流满足条件且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需披露合理性[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披露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和计划[17]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7]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以相关法律等规定为准[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