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相关表述[3] 制度修订与审议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 - 12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3 - 32项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6] - 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容整合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6] 股份相关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88万股,每股金额1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789.866万股,均为普通股[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3] -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原条款删除)[14] 股东会职权与决议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5] -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会[19]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0]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8]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4]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3名董事组成[35]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3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37]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37]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满足特定条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7]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39]
和达科技(688296) - 和达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