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600345)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长江通信长江通信(SH:600345)2025-10-30 09:16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1/2[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负责主持工作[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8]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职责与权限 - 督促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12] -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不当影响[14]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会议相关 - 委员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其他委员,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董须委托其他独董[17] - 会议须制作记录并妥善保存[17] - 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17]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变动情况[20] - 须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委员会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1]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公司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1] 细则施行 - 本细则2023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原细则废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