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600345)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长江通信长江通信(SH:600345)2025-10-30 09:16

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30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本制度2006年4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旧制度废止[25] 管理原则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方面[6] 工作开展与义务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 会议规定 - 特定情形须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1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1] 联系与合作 - 与机构、中小投资者及证券分析师保持联系,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16] 禁止行为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17] 员工义务与培训 - 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处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7] 员工素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8] 突发事件处理 - 可能影响股价的突发事件含内外部多种情况[21] - 突发事件相关部门报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决策应对措施[21] 档案制度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3] - 董秘处负责投资者关系档案的建立与维护[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