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3] 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提案[13] - 股东提临时提案需提供持有1%以上股份证明文件,可在会前10日书面提交[13][14]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处理,符合规定发补充通知,不符则公告说明[14] 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会延期、取消或提案取消,召集人应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原因[17]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说明[20]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按规定依次主持[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4] 表决与决议 - 投资者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无表决权[3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特定主体外表决单独计票披露[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特定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及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3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37]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5]
众业达(0024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