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华茂股份华茂股份(SZ:000850)2025-10-30 09: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6月获批发行5000万股,10月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4366.5009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相同[5][7] - 公司发起人安徽华茂集团成立时认购12000万股,出资于1998年6月[7] 制度与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9日会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议案[2] - 《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3] - 共修订29项、制定2项公司治理制度[66][68] 股权与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处理[9]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3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9] - 董事会对部分事项决策权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39] 独立董事相关 - 新增独立董事章节,有任职资格和职责要求[41]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4][45] - 独立董事对特定事项有特别职权[43]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副总经理3 - 5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4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7] -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4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也可中期分配[4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49]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7]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5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56]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58]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修订为邮件送出后第三个工作日[59] - 公司合并、分立等有相关规定和程序[58][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