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6031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亚虹上海亚虹(SH:603159)2025-10-30 09: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7] - 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9] - 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9]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15] - 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可免除[15] - 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23]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0]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8] - 非委员董事无表决权,内审人员可列席[18][20] - 会议通知备附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资料[16]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