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603225)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新凤鸣新凤鸣(SH:603225)2025-10-30 09:13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7]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六项主要职责[8]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及评估[9][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并出具意见[14]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1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6] - 同意召开应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两月内召开[16]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可对违规董高人员诉讼[17] - 拒绝或三十日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