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用(01635) - 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不同性别董事[9] - 委员由董事局主席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 设主任1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9]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7日提建议和材料[15]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委员[17] - 临时会议由主席、主任或1/2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8]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其他 - 考虑多因素确保董事会成员多元化[22] - 细则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自审议通过生效[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