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问责对象与小组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 问责小组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总经理、独立董事组成[6] 问责范围与形式 - 问责范围包括不履行职责等11种情形[8][9] - 问责形式有责令改正并检讨等5种[15] 经济责任承担 - 故意造成经济损失,被问责人承担全部责任[13] - 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视情节按比例承担责任[14] 问责提出与复核 - 对董事问责由董事长提出,对董事长由过半数独立董事联名提出[20] - 被问责人有异议可向问责小组申请复核[2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