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6882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和达科技和达科技(SH:688296)2025-10-30 08: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需邀请两家以上事务所[6][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10]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2] 审计费用相关 - 聘期内可合理调整,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续聘与改聘 - 续聘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评价,肯定则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13] - 当年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审计委员会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3]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14] 时间要求 - 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 对5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21]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2]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22]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22]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2] 其他 - 有5种严重行为的事务所不再选聘[2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