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01578)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天津银行天津银行(HK:01578)2025-10-30 08:43

委员会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6] 工作机构 - 人力资源部为工作机构,负责会议议案组织等[8] - 董事会办公室为秘书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等[8] 委员会职责 - 审议董事和高管选任程序和标准[10] - 拟定高管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方案[11] - 确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及待遇[11] - 审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及政策[11] 决策流程 -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承担聘请外部专家合理费用[14] - 职责内决策先研究形成意见再提请董事会审议,涉党委前置研究需先通过[16]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时间按需决定,可征求意见[18] - 董事会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应召开会议[20] - 过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书面委托表决,每人不超2名[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通过[23]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记录和纪要整理保存,列席秘书需签名[23][24] - 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25] 保密与生效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26]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印发生效,原规则同日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