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1993年2月3日公司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发行内部职工股1200万股[2]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1,835,468,461股,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9] - 公司已完成“三证合一”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4401011904864500[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有权诉讼[30][31] 控股股东要求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一致行动时,可行使公司30%以上表决权或控制其行使[33]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6][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1]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9]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1] 公司运营与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2]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5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6]
红棉股份(000523) -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