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波导(600130) -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对外投资行使决策权[4]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和实施单一项目投资500万元以内的投资项目[5] 投资流程 - 短期投资计划由资本运营部投资分析人员编报,报董事长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8] - 投资操作人员每月月底将投资相关单据交财务管理部登记入账[8] 投资管理 - 公司建立证券保管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控制,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8] - 长期投资按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12] - 长期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归口管理部门每季度编制报表向公司领导报告[13] 投资处置 - 投资处置需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报告[15] - 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处置需上报审批,审批权限与批准实施投资的权限相同[17][18] - 资本运营部将审批处置后的材料交送财务管理部进行账务处理[18] 财务管理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19]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19]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等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规定[19]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财务报告[19] 监督与披露 - 公司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等定期盘点核对[19]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控股子公司应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 - 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公司[20] 责任与生效 -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被追究责任[22]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