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选举制度 - 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开[2] - 细则适用于选两名或以上董事的议案[3]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4] - 选票需注明股份数和表决数目,选票数不得超限额[4] 当选规则 - 董事当选需选票超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一半,按得票排序[6] - 当选人数不足可能进行二轮选举或重开股东会[6]
选举制度 - 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开[2] - 细则适用于选两名或以上董事的议案[3]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4] - 选票需注明股份数和表决数目,选票数不得超限额[4] 当选规则 - 董事当选需选票超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一半,按得票排序[6] - 当选人数不足可能进行二轮选举或重开股东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