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0005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版)
红棉股份红棉股份(SZ:000523)2025-10-30 08:2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4] - 公司设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6] 董事会职权与决策规则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职权[11] - 部分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通过[11] - 超股东会授权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决策 - 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3] - 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会审议[13][14] 资产运用决策 - 董事会一次性运用公司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0%,超规模由股东会决定[15]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5] - 四类监督履职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19] 董事管理规定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4]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29] 董事长限制 - 董事长不得安排亲属在公司担任特定职务或从事特定工作[21] - 董事长不得与其亲属投资公司发生经营等行为[21]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33]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天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八小时通知[33][35] 重大事件规定 - 公司发生超净资产10%以上重大损失等属重大事件[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6] 人事任免规定 - 公司总经理等人事任免需半数以上董事同意[42] - 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聘任[42] 决策实施规定 - 规划及重大投资决策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42] - 财务预、决算等方案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提请股东会审议[44] 费用管理 -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项基金[52] - 董事会费用包括多项费用,支出由董事长审批,秘书处执行[5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024年8月27日规则废止[5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