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信息 -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27日发布,2025年10月30日废止[2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6]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为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知情人登记入档[2] - 董事会秘书处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档案与报送要求 - 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信息供查询[13] - 知情人3个交易日内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给董事会秘书备案[17]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以上[17]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8] - 对严重违规行为,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监管机构[21] 其他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 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16]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15]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事项[27] - 填报获取信息方式、内容、所处阶段等[27][28] - 上市公司登记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28]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相关人员信息[28]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