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0005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审计委员会制度 - 审计委员会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含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辞职致成员不合法定人数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委员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召开[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4年8月27日制度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