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红棉股份红棉股份(SZ:000523)2025-10-30 08:25

投资制度审议 - 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重大投资界定 - 重大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10%以上[5]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10%以上属重大投资[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属重大投资[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属重大投资[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属重大投资[5]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属重大投资[5] - 决定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属重大投资[5] 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为投资决策机构[9] 投资管理部门 - 董事会秘书处为投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协助制定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等[9] 投资项目备案 - 公司及下属子企业单项投资预算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备案[19] 投资再决策 - 投资预算超过审核额度10%以上需进行再决策[21] 投资项目程序 - 投资项目比原计划滞后2年以上实施需重新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21] 投资进展收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每月收集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14] 投资审批原则 - 公司投资决策审批按《公司法》等规定权限履行程序[12] - 重大投资决策及特定投资决策遵循“先党内、后提交”原则[12] 投资项目立项 - 投资项目立项需编制初步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层报申请[16] 可研报告编制 - 重大投资项目原则上委托专业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8] 项目决策限制 - 专家评审未通过或有重大争议项目不得进入决策程序[19] 投资项目监督 - 公司建立投资基础信息台帐,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21] 投资项目验收 - 投资主体企业应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备案相关报告及资料[26] 投资审计披露 - 公司年度审计应专项披露和评价投资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包括决策、方向、资金使用等方面[26] 境外投资要求 - 境外投资项目前期咨询应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评审专家原则上为外部专家[30] - 公司应对境外投资项目开展常态化审计,境外子公司审计外部机构聘请实施定期轮换制度[30] 外派人员安排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高管,控股公司应派出董事长等[32] 投资财务核算 - 财务部门应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簿[34] 长期投资管理 - 长期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34] 投资项目检查 - 公司期末应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34] 财务报表报送 - 被投资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4] 财务审计监督 - 公司可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其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35] 投资风险管理 - 公司应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投资各阶段风险防控[37] 投资信息披露 - 公司投资需按《公司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重大事项报告 - 被投资(本公司控股)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40] 责任追究 - 公司在投资项目中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资损失等后果,将追究经营管理人员责任[42] 违规举报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举报公司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43] 负面评价情形 - 开展投资业务等三种情形可不对相关人员作负面评价[44]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造成国资损失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4] 特殊规定遵循 - 国家等对特定行业等投资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46] 制度实施废止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24年8月27日发布的《投资管理制度》废止[46] 制度解释修订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