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600676)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交运股份交运股份(SH:600676)2025-10-30 08:0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为3名,均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须制作记录并保存,出席人员签字[19] 监督与报告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0] 临时股东会流程 - 董事会10日内对召开提案给出书面反馈[14] - 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4] 其他规定 - 成员对所议事项保密,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9] - 公司披露人员及变动、年度履职、重大问题整改等情况[21] - 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