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600533) - 栖霞建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栖霞建设栖霞建设(SH:600533)2025-10-30 08:01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对应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协商确定[1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12]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定价规定[15]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7] 关联交易豁免与披露 - 公司与关联方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受赠现金资产等[18] - 公司应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19]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有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1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