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00203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达安基因达安基因(SZ:002030)2025-10-30 07:53

资金支取与协议终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资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5]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5]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募资到账后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0]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元或1%年报披露[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项目实施中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资金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单次补流不超12个月[13][14][1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进行[18] 监督检查 - 审计监察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4] - 保荐或独财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其他规定 - 募资到账超1年部分用于永久补流需符合要求[22] - 特定情形改变募资用途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0]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有冲突按法规或章程执行[28] - 办法“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由董事会解释[28]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