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0020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达安基因达安基因(SZ:002030)2025-10-30 07:53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7]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出现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5]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置备于公司住所[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2][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6] 流程管理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 重大信息报告中董事等获悉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8]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组织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18]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信息由相关部门核对[20] - 对外发布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及代表负责[20] - 信息披露需经深交所审核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公告[20] - 在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1]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31]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8] - 独立董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监督[28]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2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信息[29]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31]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7]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活动[38]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等[38]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证券部统筹安排[38] - 公司接待投资者等遵循预约、批准等流程,结束后证券部建档案[38]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8] - 公司不应评论证券分析师报告,错误资料按情况处理[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公司按不同情况处理相关人员[4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市地监管法规执行[4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42]